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如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众所周知,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儿童,无论其父母身份如何(除外交使节),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这就是所谓的“出生地主义”。但是,并不意味着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不能取得美国公民资格,还有所谓的“血统主义”,即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可以通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美国公民身份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里的血统包含了“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两种概念:自然血亲,顾名思义,基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拟制血亲指基于收养或继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限于篇幅,本文仅从自然血亲意义上如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进行讨论,因拟制血亲获得公民身份将在今后的专栏文章中与大家分享。
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分为两种情形:1、因出生自动获得;2、出生后随父母入籍而获得。因出生自动获得公民身份指满足一定条件,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的父母可以向境外美国使领馆报告该儿童的出生,美国使领馆将出具《境外出生美国公民使馆记录》,同时使馆可以对该儿童核发美国护照。该情形下区分不同情况,需要满足不同条件:
(1) 父母双方为美国公民:需要其中之一在儿童出生前在美国有住所;
(2)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另一方为美国非公民国民:需要美国公民一方父/母在儿童出生前在美国连续居住1年;
(3)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儿童出生在美国外围属地(如关岛、波多黎各等):需要公民一方父/母在儿童出生前在美国连续居住1年;
(4)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国民:美国公民父/母一方必须在儿童出生前在美国或其外围属地住满5年,且其中2年在其本人14岁以后。该条款允许美国公民父/母一方在美国军队服役、受雇于美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时间计算在内。
随父母入籍而获得身份的情况,儿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该儿童居住在美国;(2)为美国永久居民身份;(3)在其父母入籍时小于18岁;(4)入籍的父母一方有监护权。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在不能满足上述入籍条件时,如果该儿童的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且该美国公民的父/母(即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还是美国公民,如果身为美国公民的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美国或其外围属地住满5年且其中2年在其本人14岁以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该境外出生的儿童可以申请获得美国公民资格。
随着科技的进步,试管婴儿给众多不孕不育的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因精子、卵子供应者以及代孕母的不同国籍,形成了这些婴儿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不同情形,颇为有趣。另外,境外出生的非婚生子女的公民身份,因其美国父亲/母亲一方的不同身份而有不同要求。关于这些话题,敬请期待本专栏日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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