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签证的有关问题
F签证是学生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要求外国人以来美进行全日制学习为目的,只能进入美国移民海关执行局(ICE))批准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IS)指定的教育机构学习,申请人不能进入公立小学、公立中学(除非能证明参加公立中学课程学习不超过一年且交足全部非补贴费用)和公立成人教育项目。申请人要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有一定语言基础或意图获得语言能力,有学成后离开美国的打算,有足够的学业背景完成在美学习课程。F签证分为三类:F-1签证是全日制学生签证,F-2签证是F-1配偶子女签证,F-3签证是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在边境往返美国学校上学的签证。F-1家属F-2除了子女可以参加普通教育(12年级以下)外,配偶不可在美工作、读书,如果配偶想在美读书,需要另外申请F-1。
F-1学生可以在学习项目开始前一个月内入境美国。在学习过程中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学,也可以退学,退学后可以有15天时间准备离境。外国学生在学习项目结束或实习工作期(见下文)结束后可以在美多停留两个月,这期间可以用于准备离境、转到其他学习项目、转到其他学校、转为其他非移民身份(如H-1B)。
F-1在第一学年除了可以在校园内工作每周少于20 个小时(放假期间可以全职工作)外,不允许从事其他工作。第一学年后,品行良好的学生提交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在学校指定老师的同意下,可以从事校外工作,在学期中每周只可工作20个小时,放假期间可以全职工作。外国学生毕业前或毕业后可以申请在美实习工作12个月(OPT),可以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学科的学生可以另外延期17个月的实习工作期,总共可以在美实习工作长达29个月。
F-1学生在批准的学习项目期限内,如果因为身体或学业等合理理由没有完成学业,可以申请延期。F-1外国学生如果非法打工、未进学校学习、未经批准转学、未按时完成全日课程不能延期、失去学生身份并可以被驱逐出境。在失去学生身份5个月内,如果经学校指定老师推荐:该学生没有一贯或故意违反学生身份、没有非法打工、正在(或意图)进行学业、除了失去学生身份外没有其他可以驱逐出境的理由、学生能证明其违反学生身份是在不能人为控制(生病、受伤、学校关门、自然灾害、学校指定老师的疏忽过错等)的情况下、并且如果不能恢复期身份将给该学生带来极端困难,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恢复学生身份,移民局对该申请有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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